日前,家住高桥的顾客张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宣称自己被一家山寨版的“好又多”超市给忽悠了,这家所谓的“好又多”超市不只服务差,购物环境和产品种类也与正规“好又多”超市相差甚远。鄞州工商分局高桥工商所执法人员随即前往高桥镇联升村的这家店名为“好又多购物中心”的超市进行查看,成果发现其营业执照上的称号为“高桥兄弟副食店”。面临工商人员的问询,店家表明“我之前一向不知道店肆招牌必定要跟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共同,仅仅觉得‘好又多’超市名气很大,称号也吉祥,所以就用了这个称号做招牌”。 而同样是“傍名店”,鄞州工商部门近期抄获的另一起违规运用店招行为好像更有“心计”:经营者章某先花钱加盟了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使自己的副食店取得了运用“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的权力,然后“取芯去皮”成了“世纪华联超市”。 除了成心虚拟“靓招牌”外,还有的经营者违规运用店招有其前史原因。如高桥工商地点查看中发现,当地有一家饭馆店面招牌为“川香楼”,而其实践工商注册却是“老蜀人”。工商执法人员一问原因,经营者向先生表明,这家饭馆他是转让过来的,而“川香楼”招牌是原先的经营者的,已有了必定名望,他不想换掉。 宁波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表明,依据相关法规,经营者店名招牌应与营业执照上经核准挂号的称号相符,即便是恰当的简化,也有必要与核准挂号的称号在字号上保持共同,不得对大众形成诈骗或产生误解。经营者违反规定恣意设置店名招牌的行为也是要承当相应法律责任的。而假如经营者因不规范运用店招而侵略别人合法权益(包含商标权、企业字号权),不光将遭到工商部门的处分,还或许惹上侵权官司。 |
E-mail:[email protected]|手机版| ( )|网站地图
GMT+8, 2020-5-13 16:11 , Processed in 0.132104 second(s), 24 queries .